洛阳丝绸之路与大运河研究会入会须知
为规范洛阳丝绸之路与大运河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吸纳与管理工作,保障会员合法权益,明确会员义务,弘扬丝绸之路、大运河历史文化,推进洛阳双遗产文化研究、传承与传播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本会章程及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入会须知。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者,均需严格遵守本须知各项规定。
一、入会宗旨
本会以传承弘扬丝路文化、运河文化、河洛文化为核心,立足洛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搭建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科普宣传、遗产保护的专业平台。广泛团结热爱丝绸之路与大运河文化、致力于历史文化研究与传播的各界人士及相关单位,凝心聚力开展文化调研、学术研讨、成果转化、公益推广等工作,助力洛阳文旅融合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二、会员类型与入会条件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所有申请人须自愿遵守本会章程,认同本会宗旨,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自觉维护本会声誉与形象。
(一)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本会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 热爱丝绸之路文化、大运河文化、河洛历史文化及洛阳地域传统文化,具备参与文化研究、交流、宣传的意愿和基本能力。
3. 从事历史文化研究、文博保护、文旅策划、教育教学、文化传播、非遗传承等相关行业工作者,或对双遗产文化有浓厚兴趣、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的社会各界爱好者。
4.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按时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研讨、调研考察、公益宣讲、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
(二)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社会团体、院校及文旅相关社会组织。
2. 致力于丝绸之路、大运河、河洛文化研究、保护、传播、开发利用等相关领域工作,认同本会发展理念与工作规划。
3. 愿意积极参与、支持本会各项工作,主动配合开展文化研究、公益活动、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相关业务。
4.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三、入会申请流程
本会入会遵循自愿申请、审核准入、择优吸纳、规范管理的原则,全程公开透明,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个人会员:填写《洛阳丝绸之路与大运河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介(含文化研究、从业经历、相关成果等)、1寸免冠证件照1张;有相关学术成果、荣誉资质、从业证书者可一并提交佐证材料。
2. 单位会员:填写《洛阳丝绸之路与大运河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资质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初审核验
本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会基本条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充修正。
(三)审批表决
秘书处初审通过后,提交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按照章程规定流程审核准入。
(四)公示与准入
审议通过的会员名单,在本会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本会会员名册,完成入会手续。
(五)领证建档
新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后,由本会统一颁发会员证书、建立会员档案,纳入常态化会员管理体系。
四、会员权利
1. 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参与本会理事、监事等职务竞选及重大事项表决。
2. 优先免费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研讨会、文化调研、实地考察、专家讲座、非遗交流、文旅公益等各类活动。
3. 优先获取本会学术资料、研究成果、期刊文集、行业资讯等资源,优先申报本会相关研究课题、文化项目。
4. 可依托本会平台开展文化研究、成果展示、学术交流、品牌推广等相关工作,获得本会专业指导与资源支持。
5. 对本会工作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可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符合章程规定条件可正常申请退会。
五、会员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社会声誉和行业形象。
2. 执行本会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支持本会各项工作,主动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履行会员岗位职责。
3. 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积极为本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提供文化研究资料、调研成果、行业信息等资源支持。
4. 积极传播丝绸之路、大运河、河洛优秀传统文化,主动参与文化科普、遗产保护、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工作。
5. 团结会员、互帮互助,自觉维护本会团结和谐的发展氛围,不得从事损害本会声誉、利益及违背宗旨的活动。
6. 及时更新个人及单位相关信息,配合本会完成会员登记、年度核验、档案更新等管理工作。
六、会费标准与管理
1. 会费标准严格按照本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执行,公开透明、专款专用,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2.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每年固定时段完成续费,由本会统一开具正规票据。
3. 会费专项用于本会学术活动开展、文化研究、资料编纂、会员服务、公益推广、日常运营等工作,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4. 对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本会文化研究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经理事会审议,可给予会费减免、表彰奖励等激励。
七、退会与资格管理
1. 会员自愿退会,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本会秘书处提交书面退会申请,结清相关费用,交回会员证书,秘书处备案后注销会员资格。
2. 会员连续1年未缴纳会费、连续2年不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注销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示。
3.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本会声誉、拒不履行会员义务、违规违纪等行为,经理事会审议表决,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会员权利,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4.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资格或被除名后,不再享有本会任何会员权利,不再享受本会资源与服务,其相应会员义务自动终止。
八、其他说明
1. 本会对所有会员一视同仁,平等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不强制、变相强制入会,不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
2. 会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隐瞒信息骗取入会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会员资格。
3. 本须知由洛阳丝绸之路与大运河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本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会将根据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并公示。